湖北武汉,女子去一家摩托车店试驾600cc排量的摩托车,结果在试驾时因摩托车动力太足,女子刹车又只按了前刹,结果车子尾部回弹导致女子重 心不稳,不慎倒车!女子因此受伤,但店家对女子不管不问,只担心车的损失,还要求女子花49900元买下这辆车!刘女士酷爱摩托车,得知一家摩托车店有试驾活动,就过去体验。不过当天店家给刘女士安排的是一辆大排量的摩托车,600CC排量,车身重量有400多斤。一个女人开这么重的机车还是很危险的,但店家只跟刘女士签署了一个试驾协议,就让刘女士把车开出去了!
而刘女士胆子也大,发动摩托车开出去兜了一圈回来,觉得这车真心不错,但就是太贵了,要49900元!她还应该要考虑一下买不买!但是,在车辆减速要停下来的时候,刘女士下意识地用前刹刹了一下结果,没想到这车的马力这么大,尾部直接回弹了一下。加上车身太重,导致刘女士撑不住车,原地倒车了!结果刘女士摔伤了,身上有多处淤青。但让刘女士无语的是,店家看到车子倒了,跑过来先扶车查看车子的摔伤状况,而对她没有一点救治,这让刘女士心里非常的不爽!难道自己人没有车子重要吗?万一自己有啥好歹的,店里难道没有责任吗?
后来,经过店员的检查,发现车辆的左侧叶子板部位有两处轻微擦伤,按照试驾协议约定,试驾者在试驾过程中造成车辆损失的,由试驾者进行赔偿!而刘女士人摔倒人都还不舒服,店家就急着让她赔1600元,这让她根本没办法接受!一是这个叶子板摩擦不应该这么贵,另外一个自己在试驾途中摔伤,店家没有提前告知这个车刹车停下来的时候要注意不可以用前刹,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!因为刘女士不赔偿,店家只能再退一步,让刘女士赔偿1200元。但刘女士依然不接受,她觉得虽然自己把车给开摔倒了,但店家也要承担部分责任!
店家看刘女士不按协议走,也是恼火了,就说走购车流程,让刘女士掏49900元把这辆车给买下!刘女士觉得这就是强买强卖了,于是报案了!交 警来了以后,店家改口了,说不是一定要求刘女士把车买下来,而是给她多一个选择方案,她要么赔修车的钱,要么把车买走。如果不卖车也不赔,那双方可以走法律程序!但警方了解事情经过后,再查看叶子板的损坏情况,认为这很低微,不应该出这么高的维修费用。后来核定摩托车的损失为1000元,刘女士开车不注意占事故7成责任,店方没有尽到完全的安 全义务和提醒义务,占3成责任!所以,刘女士赔了700元才把事情给解决了!那么,试驾车出了意外,为何需要有试驾者负责赔偿呢?不是有保险吗?
一般情况下,当事人进行试驾的车辆发生了交通事故的,应当由车辆所有人购买的保险进行赔付。根据我们国家《民法典》的相关规定,因租赁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、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,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,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,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相应的责任。其次,试驾协议也做了约定,如果是操作不当造成车辆损伤的,要由试驾者赔偿!所以,刘女士确实要对店家进行赔偿,店家把车借给刘女士,并不代表刘女士可以乱开!但是,店家没有告知该车的性能,也没有告知驾驶时的需要注意的几点,根据民法典的规定,机动车所有人、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,承担对应的赔偿相应的责任。所以,交警判定责任三七分,也是合理的!
这件事情告诉我们,去试驾车辆的时候,一定要先了解清楚操作的需要注意的几点,其次要询问该车是否有保险。正常的情况下有保险,是正常交通意外,车子可以让保险赔偿,但是车辆的贬值费还是要由试驾者出的对于此事,有网友说,这店家不行,我和朋友参加试驾活动,朋友开车摔倒把前手刹把断了,还有倒后镜破碎断了。人家什么都没有说,问人家有没有事?要不要送医院?这才是做生意的态度,对顾客不闻不问谁会买?搞不起试驾活动就别搞!也有网友说,支持商家,这女的不会买的,只去试驾占便宜!遇到这一种客户没办法,该赔一定要让她赔!不会开为何需要乱开呢?成年人要对自己负责!
还有网友说,摔了车还不赔,希望不要借车给这样的人!那么,你对此事怎么看,你觉得刘女士该赔偿吗?你支持谁呢?